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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83116/2019-79279 | 分 类: | 业务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03日 |
标 题: | 潍坊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潍坊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潍坊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具体见司法部网站公告)。
二、成绩公布与核查
(一)成绩公布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地为潍坊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市司法局提出书面核查申请。
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到潍坊市东风街阳光大厦16楼东区办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申请
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地为潍坊的的申请人,到潍坊市东风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536-8090210。
附件: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潍坊考区)分数核查申请表
潍坊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30日